生态环境日!今天起施行的这部法典宣传活动在雨花举行
雨花区人民法院跳马法庭庭长杨勇则用真实案例解读法典条文,其中就讲到了2017年发生在江西三清山的“巨蟒峰案”——三名驴友在岩体上打了26枚岩钉,对自然遗迹造成了永久性损毁。该案三人最终被判赔600万元并承担刑事责任。虽然该案发生在法典施行前,但是这一判决逻辑与法典精神一脉相承。《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明确将“自然遗迹、人文遗迹”纳入生态环境保护客体,公民个人同样是生态损害责任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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