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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消暑勿开车,雨花交警周末查了26起酒驾

来源:雨花区融媒体中心 编辑:周哲文 2020-08-17 19: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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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2019年11月至今年11月,湖南围绕“人、车、路、企、政”等方面存在的交通问题顽瘴痼疾,开展为期一年的集中整治行动。雨花区迅速行动,按照各级部署,全面推进集中整治。雨花区融媒体中心推出“整治顽瘴痼疾 雨花在行动”专栏,记录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倡导市民文明出行,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饮酒一分钟,驾车十分险。

大热天,不少人喜欢和亲朋好友一起喝点小酒,消暑又惬意。不过,大伙儿可得切记,饮酒消暑可以有,但不能酒后驾驶,视野不仅会变小,而且意识混乱,十分危险。

为全面推进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常态化,切实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净化辖区道路通行环境,深入推进“减量控大”“零酒驾”创建工作,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8月15日—16日晚,正值周末,雨花交警大队民警再次开展酒驾夜查行动,分别在湘府路洞井路口、圭塘路井湾路口、香樟路曙光路口、环保路兴安路口组织开展4次酒驾整治行动,通过集中整治和宣传教育等方式,切实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整治行动现场。

行动期间,交警对过往车辆开展专项检查,做到“逢车必检、逢疑必测”,始终坚持对酒驾醉驾、涉牌涉证等各类交通违法“零”容忍、“严”打击、“强”整治态度,严把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尺度,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有效遏制酒驾醉驾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多发势头,坚决维护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

4次酒驾整治行动,通过对涉酒嫌疑人员进行酒精含量呼气检测,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26起,其中醉酒驾驶11起,饮酒驾驶15起。

整治行动现场。

对饮酒驾驶行为: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金1000至2000元;对醉驾驾驶行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雨花交警提醒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酒驾、醉驾是严重的交通违法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极大。各驾驶员勿心存侥幸,自觉遵法守规,安全文明出行,为自己、家人、社会负责。

下阶段,雨花交警还将持续开展针对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的整治行动,并将采取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方式注重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有效提升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

来源:雨花区融媒体中心

编辑:周哲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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