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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花区“小集体”企业职工参保即将收官

来源:雨花区新闻网 作者:晏伟 姜兆轩 编辑:周哲文 2013-11-05 09: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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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雨花站11月5日讯(分站记者 晏伟 姜兆轩 区人社局 供稿)根据湘政办发〔2012〕18号及相关政策配套文件,雨花区积极落实“小集体”企业职工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政策,会同各街道、社区,在广泛开展宣传,提供优质服务的同时,深入调查,科学分析,严格把关,参保工作年底将全面收官。

  截至10月底,全区受理“城镇小集体职工”参保申报3145人,审核通过2972人,累计缴费金额6355.01万元,已办结退休发放待遇2615人,未达到规定退休年龄329人。在参保审核过程中,区人社局严格执行上级政策文件,坚决剔除不符合条件和弄虚作假的参保申报资料,累计剔除不符合参保条件或弄虚作假的176人次,同时对弱势群体尽以最大的关照和提供政策咨询解释服务。

  “城镇小集体职工”参保条件为:1、城镇小集体职工、五七工、家属工须2011年12月31日之前具有我省城镇户籍。临时工须1995年1月1日之前具有我省城镇户籍。2、1995年1月1日《劳动法》实施之前,曾经在我省城镇小集体、国有企事业单位举办的五七工厂、家属工厂等用人单位工作满3年及以上。3、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4、其他文件政策规定的其他参保条件。

  此参保政策将于2013年12月31日截止,目前符合参保政策条件人员已经绝大部分纳入,但还有少数符合参保条件的对象尚未办理参保手续。请符合参保条件的群众尽快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社区领取、填报相关资料,经原工作单位及原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到区人社局办理参保手续。

来源:雨花区新闻网

作者:晏伟 姜兆轩

编辑:周哲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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