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区新闻网7月24日讯(环保局供稿)为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的要求,7月23日下午,由区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区环保局、区安监局、区质监分局、区工商分局以及黎托街道、东山街道相关负责人就存在环境、消防安全隐患及特种设备安全隐患的燃烧设施开展专项整治的方案进行了认真研究,重点讨论了整治机制、整治措施以及整治人员组成,明确了整治任务和完成时间。大家一致认为对燃烧设施的整治要借助当前拆违和消联安全整治的大势与之同步进行,争取在2013年底前全区范围内的燃烧设施全部整治到位,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燃烧设施改烧清洁燃料,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环保、舒适的生产生活环境。
区政府副调研员段仁华出席会议并就整治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摸清底数,建立台帐,为全区安全整治工作提供有力依据。二是分工合作,严格执法。整治行动采取1+4模式,以街道为责任主体,环保、质监、安监以及工商分局密切配合全力推进,对存有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逾期不整改的燃烧设施采取强制措施,依法取缔或拆除。三是常态管理,设立举报机制。在整治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实现经常化、动态化监管,要设立举报机制,坚决控制死灰复燃。
来源:雨花区新闻网
作者:环保局
编辑:周哲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