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红网雨花站3月24日讯(教育局 供稿)雨花区2011年评为“湖南省社区教育示范区”。2013年雨花区作为湖南省唯一区县推荐参与“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县)”申报。按党十八大提出的“积极发展继续教育,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的要求,我区充分发挥区委和政府对社区教育的统筹作用,采取上下结合、区域互动、整合资源的形式,教育形式不断创新,教育内涵不断丰富,进一步创建“学习型雨花”,大力构建和谐社会、提高居民幸福生活指数作了积极有益的探索。
2014年初,经全国社区教育领导小组审定,教育部授予雨花区“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
来源:雨花区新闻网
作者:教育局
编辑:周哲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