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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薪14万被“活查封” 抗“疫”时期雨花法院温情执法

来源:红网 作者:郑涛 胡艳 编辑:周哲文 2020-03-24 09:5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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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3月23讯(记者 郑涛 实习生 胡艳)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执行过程中,公司方需向6名员工支付14万余元工资,但在“新冠”疫情影响下,公司无营业收入,暂时无法支付;被欠薪的员工担心老板“跑路”,强烈要求法院查封公司固定资产。

近日,雨花区法院巧用“活查封”,在该案件执行阶段,化解双方矛盾,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切实保障双方利益。

6个人,被老板欠薪14万

湖南某健身房有限公司员工张某、贺某某、邱某、李某某、王某某、李某被公司拖欠薪水共计145723元,经过劳动仲裁后,被执行人(公司方)原计划在2020年3月将拖欠工资付清。但受疫情影响,从2020年正月以来,健身房未能营业,暂时无力支付拖欠的工资。

张某、贺某某、邱某、李某某、王某某、李某作为申请执行人向雨花法院申请执行,他们担心被执行人(公司方)转移财产,强烈要求将公司固定资产扣押至法院,并进行评估拍卖。

执行法官:“活查封!”

在案件执行现场,案件承办法官秦海了解到,欠薪方有还清欠款的诚意,但是由于疫情的影响,健身房不但没有收入,还承担着每天高额的成本支出。如果将被执行人的健身房器材扣押至法院,可能引起健身房会员及场地出租方恐慌,将会导致被执行人又面临一系列新纠纷。

眼下,全社会复工、复产在即,应该寻求“放水养鱼”的新路径,既依法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又盘活被执行人公司资产,实现双方共赢。

3月20日,秦海组织双方现场调解,经过一个下午的努力,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对健身器材采取“活查封”!

如何对健身器材采取“活查封”?一是器材仍然放健身房;二是由其保管,并允许其使用;三是健身房从2020年4月底开始,按月分期支付拖欠的工资。

此外,双方对健身器材还进行了议价,一旦被执行人未按照和解协议履行还款义务,则按照议定的价格对健身器材进行拍卖。

“在依法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选择采用对企业生产影响最小的执行措施,尤其在对机械设备进行查封的时候,尽量做到物尽其用。”秦海介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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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郑涛 胡艳

编辑:周哲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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