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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有温度,雨花区新出优化营商环境70条免罚清单!

来源:雨花区融媒体中心 作者:陈静 编辑:杨景茜 2020-09-22 11:3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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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花区融媒体中心9月22日讯(记者 陈静 通讯员 王嘉琦)“如果不是你们来,我都不知道自己犯了错。”日前,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在检查时发现,某公司网站宣传涉及专利广告语,但未标明专利号和专利种类问题,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二条。经核实,该公司拥有合法有效的专利证明,只因不熟悉相关法律未在宣传广告上标明,导致出现违法行为。

在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的普法下,公司负责人立即将内容不完善的广告进行纠正。因该公司积极改正违法行为,且属首次违法,违法行为轻微,未造成危害后果,其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

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助力雨花区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在市场监管工作中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建立包容审慎监管机制,雨花区市场监管局制定《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管领域优化营商环境七十条免罚清单》,于9月15日正式发布。

据了解,免罚清单中列明对涉及企业登记、广告管理、电子商务、特种设备、食品安全等70项市场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可视情形免予行政处罚。适用条件包括属于首次违法,情节轻微没有造成明显危害后果或不良影响,符合免罚清单所列具体情形,并按照具体实施方式要求履行承诺、整改等义务。需要说明的是,责令限期改正后当事人未及时改正的,依法处罚。

区市场监管局法规科负责人表示,“因为不熟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企业可能会出现各种各样的轻微违法情况。即使处罚金额不大,也将影响企业信用信息。免罚清单的实施,是对市场主体的非主观故意、轻微且没有造成明显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建立‘容错’机制,体现了市场监管服务发展的‘温度’。但免罚不等于监管‘失效’,而是以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过罚相当的原则,对轻微违法经营行为通过责令改正、批评教育、告诫约谈等措施,更好地促进市场主体依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增强企业发展信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来源:雨花区融媒体中心

作者:陈静

编辑:杨景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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